聯盟補助公告
公告:八八重建計畫101年度第2次經費申請
八八重建計畫101年度第2次經費申請,自即日起受理申請,請於7月13日前函送提案到紅十字會總會。
因應災後重建工作已進入社區永續經營階段,方案設計請以在地組織服務或社區培力為主軸。
計畫執行期間自101年7月1日至101年12月31日。
提案時請檢附
1.計畫書
2.申請單位概況表
3.經費預算表
4.公文
務請101年7月10日前,寄送至紅十字會總會社工處(台北市10855萬華區艋舺大道303號),
並E送電子檔至八八聯盟信箱88alliance.org@gmail.com。
相關表單及程序,請參閱如何申請聯盟補助。
公告:101年度補助計畫自即日起~11月30日受理申請
並請於100年11月30日以前,檢附計畫書、申請單位概況表及經費預算表,行文送至紅十字會總會(台北市10855萬華區艋舺大道303號),
並E送電子檔至八八聯盟信箱 88alliance.org@gmail.com。
相關表單及程序,請參閱如何申請聯盟補助。
100年10月5日八八水災服務聯盟第15次決策小組會議通過修補助要點,補助計畫自今年起,申請的程序,改以曆年制申請,原則上每年度審理一次,各位伙伴提案時,請以年度為規劃期程,(自1月至12月為期程)。會議紀錄請參考1001005決策小組會議紀錄 。
如何申請聯盟補助
- 請先申請加入聯盟,成為聯盟成員,請參考如何加入聯盟。
- 八八水災服務聯盟災後重建計畫補助要點
98年9月23日第4次聯盟會議通過
100年10月5日第15次決策會議修訂
為有效運用民間捐款,推動八八水災救災及重建工作,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(以下簡稱紅十字會)結合國內民間相關團體,組織八八水災服務聯盟(以下簡稱本聯盟),並訂定本要點,以利本聯盟盟員推展受災社區與民眾生活重建服務工作。
二、申請對象:
國內依法立案之非營利組織,並成為本聯盟盟員(已辦妥申請程序)。
三、經費補助與使用原則:
(一)為避免資源重置與浪費,本補助以不重複政府或其他單位之補助為原則。
(二)若盟員組織設有88水災募款專戶,在計畫經費之規劃上應註明配合款項與額度。
(三)經核定補助之經費,應專款專用,未經本聯盟審查委員會同意,不得轉作其他用途。
四、補助範疇:
有關八八水災受災民眾之生活、心理與社區重建計畫等相關業務與人事費用。相關費用之編列與補助額度另行公告周知。
五、申請程序:
(一)申請案應於計畫執行前一年度10月份提出,年底前進行審查,受理日期由紅十字會另行公告;遇非預期因素得專案受理申請外,逾期不受理。
(二)申請時應檢附下列文件,行文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
(E 送電子檔至八八聯盟信箱88alliance.org@gmail.com )
1.申請單位概況表 (附件1)
2.計畫書(格式如附件2)
3.經費預算申請表 (附件3)
六、審查委員會:
由本聯盟審查組(聯合勸募協會與紅十字會)及聘請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委員會(以下簡稱審查會)。
七、審查作業:
(一)初審:本聯盟秘書單位進行書面審查。
(二)複審:由審查會進行複審,並建議補助項目及額度。
(三)決審:由聯盟決策小組進行決審。
上述審查作業與人員應謹守利益迴避之原則,若為該機構的關係人,於審查或稽核時應迴避相關會議的討論;有利益衝突者於進行相關利益衝突事項之討論、檢核或表決時應離席迴避。
八、撥款:
經核定補助計畫,受補助單位函送領據向紅十字會申請預撥70%補助經費,餘款於結報時,連同領據一併核銷後撥款。
九、期中督導(針對補助計畫實施期程6個月或以上者):
(一)為了解受補助單位計劃推展及經費運用情形,審查會得於期中至服務地點實地訪視,受補助單位應提出相關資料。
(二)受補助單位執行計畫時,如對工作內容與經費使用有疑慮時,得隨時提出。
(三)計畫執行內容若與原申請計畫不符時,應於期中督導前正式行文說明,並經審查會同意後始得變更。若無法於期中督導前提出相關變更計畫,審查會經期中督導了解實際狀況後,核定是否撥付餘款。
十、核銷:
(一)受補助單位應依「八八水災服務聯盟災後重建計畫經費核銷注意事項」(附件4)規定辦理經費核結。
(二)受補助單位應於計畫執行結束後1個月內,將支出明細表及支出憑證,併同成果報告(格式如附件5),函送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辦理核銷。
(三)經費核銷應配合會計作業規定辦理,不符規定者,得退還受補助單位補正。
(四)支出憑證應於當年度12月20日前完成核銷作業。補助年度結束,應將未使用之補助經費核實退還。
十一、資訊公開及徵信:
(一)凡核定補助之計畫,基於資訊公開揭露與徵信原則,應提供相關服務成果及原始憑證供紅十字會備查,並配合提供相關資料刊登於紅十字會出版品及網站。
(二)為使社會大眾瞭解紅十字會對八八水災民間捐款之使用成果,善盡責信義務,受補助單位務必於計畫執行相關活動、會議及各項製作物上明顯標示指定標章(含紅十字LOGO及「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補助」字樣);受補助單位辦理媒體露出時,須提及經費支持來自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八八專案款項,以增社會責信。
(三)受補助單位同意就補助案各項成果展現之文字、圖像、影音等資料,無償授權紅十字會基於非營利性質使用,並於計畫核定後,簽具授權同意書(如附件6)。
十二、不法情事之處理:
受補助單位未經事先報准而變更或移用原核定之補助經費,或有其他不法情事時,本聯盟得終止計畫補助,追回補助款項,並公告於對外刊物及網站,必要時,依法訴究。
十三、本要點經本聯盟會議通過後實施,並提報紅十字會總會理事會備查,修正時亦同。
◆八八水災服務聯盟專案補助要點及相關表單,請點選圖示前往瀏覽與下載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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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9年度八八聯盟補助清單
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八八水災專案「災後重建計畫」補助清單(99年度)
製表:100.1.26
申請單位 | 申請計畫名稱 | 核定經費 新台幣/元 | 執行期間 | 執行地點 | 內容 | 核結費用 新台幣/元 |
天主教博愛基金會 | 災區兒童教育關懷站計畫 | 2,000,000 | 9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| 高雄六龜,嘉義阿里山特富野,台東嘉蘭,屏東家愛 | 與學校保持聯繫並了解兒童學習狀況,設立關懷據點,並加強家庭宗教信仰及親子安定感 | 995,914 |
台灣原住民原緣文化藝術團 | 東谷沙孊-拉帕斯帕斯 巫師祈福祭儀心靈活動計畫 | 1,243,280 | 99年1月至12月 | 高雄縣、屏東縣 | 原住民手工藝教學、樂器製作、陶土和雕刻製作、藝術心靈治療以及傳統故事和祭儀舞劇 | 1,218,932 |
女性影像學會 | 八八水災 我們沒有忘記你!庶民影像的前導航計畫 【影像/運動/教育培訓研習營】 | 1,364,520 | 99年1月至9月 | 高雄地區 | 相關文化和藝術類的活動紀錄與拍攝:庶民影像計畫培訓;推廣及成果發表 | 1,218,004 |
98年度八八聯盟補助清單(最新)
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八八水災專案「災後重建計畫」補助清單(98年度)
製表:100.3.6
申請單位 | 申請計畫名稱 | 核定經費 新台幣/元 | 執行期間 | 執行地點 | 內容 | 核結費用 新台幣/元 |
賽珍珠基金會 | 八八水災新移民家屬來台奔喪計畫 | 1,157,600 | 98年9月1日~12月31日 | 高雄縣甲仙鄉 | 因莫拉克颱風而往生的新移民家屬來台探訪 | 296,962 |
台灣外展教育發展基金會 | 希望校園計畫 | 1,078,400 | 98年9月~99年2月 | 高雄縣桃源鄉 | 透過體驗式學習,協助災區師生回歸常軌 | 1,078,400 |
台北市亞裔身心健康協會 | 台東縣情緒危機處理工作坊及在地危機處理團隊培訓計畫 | 1,087,800 | 98年9月30日~99年2月28日 | 台東縣各災區 | 針對縣政府第一線救災人員情緒危機處理工作坊 | 875,732 |
開拓文教基金會 | 八八水災服務聯盟【社工組】交流平台 | 296,625 | 98年9月~99年8月 | 八八聯盟社工組 | 透過平台掌握訊息並互相討論交流 | 296,625 |
八八聯盟專案補助要點及相關表單~2012.07.19更新
請前往 如何申請聯盟補助 參考 最新補助辦法與相關表單。
- 八八水災服務聯盟組織簡則
- 八八水災服務聯盟入會申請書
- 八八水災服務聯盟服務計劃評估督導要點
- 八八水災服務聯盟專案補助要點及相關表單 明細如下:
- 八八水災服務聯盟專案補助要點(1001015)
- 附1:單位概況表
- 附2:經費預算申請表
- 附3:計畫書格式
- 附4:八八水災服務聯盟災後重建計畫經費核銷注意事項
- 附5:成果報告格式
- 附6:授權同意書
- 附圖:責信標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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