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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八水災一週年攝影集照片甄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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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八水災一週年攝影集照片甄選辦法

一、主辦單位:八八水災服務聯盟及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,本案由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補助辦理。
二、計畫主旨

  1. 藉由《八八水災一週年攝影集》的照片蒐集過程,讓媒體工作者、災民及參與救災、重建的團體與民眾反思這一年的變化。
  2. 本會跳脫政府、民間社團政績宣導的思維,以視覺藝術的專業如實呈現災區在地人文、自然、環境、及人性間相互扶持和堅忍剛毅的特色。將《八八水災一週年攝影集》成為歷史見證的教材,展現大自然反撲的無情,救災與家園重建過程的人性關懷,深具環保議題與生命教育的正向功能。

三、公開甄選照片活動時間:即日起至2010年5月31日止。
四、攝影集內容

  1. 大自然的反撲:呈現災難來臨時支離破碎的國土,流離失所的家園等影像,由苦難中反思人與環境的關係。
  2. 血脈相連、民胞物與的人性光輝:苦難的災情與漫漫的重建過程中充滿感動人心的溫情故事。不論是官員、國軍、NGO組織及社會大眾等各種援助角色,如實呈現災難斲傷的土地下之人性光輝。
  3. 家園與文化的重建:家園的重建伴隨著社區(部落)文化的保存與再現議題。以正面的角度呈現政府、民間團體及居民自力救濟等的不同面貌的家園重建與社區營造。
  4. 國土規劃與生態保育:展現重建一年來的自然、生態景觀,更展望未來的環保生態保育。

五、甄選照片規格

  1. 投稿者須確保對投稿作品享有著作權,作品涉及肖像權事宜由投稿者自行負責。
  2. 一律以數位檔案送件,不收紙本照片,彩色黑白不拘。
  3. 投稿者自行裁切照片,盡量以照片原始檔(最高像素)送件(照片檔案長邊至少須為2000像素)。
  4. 每張照片單獨保存為JPEG格式,圖像品質設定至少為high/10、圖像dpi設定為72dpi以上。
  5. 除一般增減光、反差調整外,以電腦或人工竄改、合成、作假、多次曝光之作品一律不接受。
  6. 圖檔命名方式範例:拍攝者─王小明。拍攝時間─2009.08.10。拍攝地點─高縣甲仙鄉小林村。則圖檔重新命名為〈王小明20090810高縣甲仙鄉小林村.jpg〉
  7. 圖片說明必須說明照片的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,並盡量表達該圖像的觀點。
  8. 本專案皆聘請專業人士擔任編輯委員。為顧及版面品質,本會編輯過程保有修改、裁切照片的權利。

六、甄選方式
由本會遴聘專業資深影像工作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事宜,如經評選委員會審核採用將支付稿費,誠邀各界人士踴躍投稿,尤其歡迎災區居民及參與重建的社會人士共襄盛舉。
評審標準:1.聚焦在攝影集的內容主題上,且影像真實不造假。2.影像生動,富有張力、衝擊力及感染力。3.圖檔命名與圖說精準確實。

七、投稿方式
將投稿圖檔、報名表格與圖片說明等電子檔燒錄成光碟,報名表格列印後簽名,連同光碟一併郵寄台北縣新店市碧潭郵局113號信箱;或e-mail至研究會電子郵件信箱:tppatppa@gmail.com,信封或電子郵件主旨註明「八八水災照片徵集」。本會將利用電子信箱回覆確認收件。
報名表請上本會網址下載:http://www.tppa.com.tw/。 聯絡電話:02-23214270,林小姐。

八、其他注意事項

  1. 報名表格各欄位內容務必詳細確實填寫基本資料、圖片檔名及其相對應的圖說。報名表下載請上本會網址(http://www.tppa.com.tw/)。
  2. 投稿照片經評審委員會入選採用後,本會將支付新台幣二千元稿費。同時,入選照片之著作人或團體需簽署授權書,同意授權本會就該作品作無償非商業性使用(如運用於展覽或網站上)。

2010/2/11 新聞稿提供:紅十字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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